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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资产流程是怎样的

admin 山西律师 2024年03月08日
法院拍卖流程如下:
1、对拍卖资产进行价格评估;
2、法院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做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先看当事人意愿,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
4、受委托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5、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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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流程具体如下:
1、评估价格。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
2、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4、确定拍卖保留价,举行拍卖会,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5、确认拍卖结案,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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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是: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评估房屋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委托拍卖公司对房产进行拍卖;竞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二次拍卖失败的再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法律依据:《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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