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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半年后对方又上诉

admin 山西律师 2024年03月12日
离婚纠纷上诉的依据主要包括:
1、民诉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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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中院让他撤诉后以上一个判决离婚的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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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判决离婚,需要根据你们双方提供的证据确定,不仅仅是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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